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
一、為規(guī)范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的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辦法。
二、提供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應當遵守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是指按照《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guī)定》屬于國家秘密事項的基礎測繪成果。
境外機構、組織、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yè)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按照對外提供我國涉密測繪成果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自然資源部負責中央財政投資生產(chǎn)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以下簡稱國家級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使用審批。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國家級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使用審批。
申請人可按照便利原則選擇向自然資源部或者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使用國家級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申請人不得就同一事項同時向自然資源部和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
四、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確定本行政區(qū)域地方財政投資生產(chǎn)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提供使用審批權限。
五、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之間應當加強基礎測繪成果的共享和統(tǒng)籌利用。
六、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合法、具體的使用目的;
(三)申請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范圍、種類、數(shù)量與使用目的相一致;
(四)保管和使用條件符合國家保密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要求。
七、申請人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1);
(二)項目批準文件、任務書、合同書或其他可以說明使用目的的材料;
(三)申請人簽署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安全保密責任書》(見附件2);
(四)經(jīng)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加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yè)執(zhí)照、登記證照等復印件;
(六)具備保密管理有關條件的機構人員、管理制度、場所設施等的相關說明材料(見附件3)或測繪資質(zhì)證書復印件。
第(五)項和第(六)項材料內(nèi)容未發(fā)生變化的,申請人再次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時無需再次提交。
上述申請材料包含的信息能夠通過政府部門共享獲得的,審批機關可以不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
八、審批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申請,應當根據(jù)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九、審批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nèi)作出決定。10個工作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必要時,審批機關可以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或者實地核查。
十、審批機關作出審批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向申請人送達決定,并抄送申請人所在地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十一、政府部門和軍隊單位需要利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用于政府決策、國防建設和公共服務的,可通過建立共享機制提供,提供程序和方式按照共享機制約定執(zhí)行。
尚未建立共享機制的政府部門和軍隊單位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申請表》(見附件1)。
(二)屬于政府部門的,應提供項目批準文件、任務書、合同書等可以說明使用目的的材料,如無上述材料,應提供單位公函,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范圍和保管條件。
屬于軍隊單位的,向自然資源部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時,應當提供副戰(zhàn)區(qū)級以上單位戰(zhàn)場環(huán)境保障部門或履行相應職責的部門出具的審核介紹函;向省級自然資源部主管部門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時,應當提供軍級以上單位戰(zhàn)場環(huán)境保障部門或履行相應職責的部門出具的審核介紹函。審核介紹函簡要說明使用目的、使用范圍和保管條件。
(三)申請人簽署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安全保密責任書》(見附件2)。
(四)經(jīng)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尚未建立共享機制的政府部門和軍隊單位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受理、審查、決定及送達程序參照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二、測繪成果保管單位應當按照批準決定的內(nèi)容,及時向申請人提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對提供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
十三、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下列規(guī)定保管和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
(一)必須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嚴防失泄密。
(二)嚴格按照批準的使用目的,在批準的使用范圍內(nèi)使用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不得擅自轉(zhuǎn)讓或者轉(zhuǎn)借涉密基礎測繪成果。
(三)使用目的或項目完成后,應當在6個月內(nèi)將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送至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銷毀工作機構或指定的單位銷毀;確因工作需要自行銷毀少量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嚴格履行清點、登記和審批手續(xù),并使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銷毀設備和方法,確保銷毀的涉密信息無法還原;確有困難的,可將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交回審批機關。銷毀的登記、審批記錄應當長期保存?zhèn)洳椤?/span>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銷毀工作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被許可使用人委托第三方從事批準用途的應用開發(fā),應與第三方簽訂相應的保密責任書,實施有效管理,負責在項目完成后及時銷毀或督促銷毀相應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第三方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必須按照對外提供涉密測繪成果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
(五)被許可使用人分立或合并時,應當將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移交給承接其職能的機關、單位,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xù),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審批機關;被許可使用人解散時,應當將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按照國家保密規(guī)定銷毀或交回審批機關。
(六)被許可使用人應當對申領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保管、使用、復制、銷毀等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十四、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檢查抽查制度,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手段,加強對全國和所轄行政區(qū)域內(nèi)單位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情況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
十五、被許可使用人未按規(guī)定保管和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求其進行整改的,整改措施未落實到位前,停止向其提供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存在重大失泄密隱患或發(fā)生失泄密的,收回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并將有關線索報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門。
十六、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信息申請?zhí)峁┦褂蒙婷芑A測繪成果的,一年內(nèi)再次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審批機關可不予受理。
十七、申請人屬于測繪資質(zhì)單位,有以下情形的,還應按照有關程序納入測繪地理信息行業(yè)不良信用記錄:
(一)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信息申請?zhí)峁┦褂蒙婷芑A測繪成果;
(二)拒不接受和配合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
(三)未按規(guī)定保管和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存在重大失泄密隱患或發(fā)生失泄密的。
十八、首次申領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單位,應當納入第二年檢查范圍。對存在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和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應當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十九、審批機關及測繪成果保管單位工作人員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推進行政許可在線辦理,運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審批、提供和事中事后監(jiān)管等信息的登記、保存、統(tǒng)計、運用和共享工作。
二十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在全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服務系統(tǒng)上發(fā)布、更新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目錄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
二十二、本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span>國家測繪局關于印發(fā)<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測法字〔2006〕13號)同時廢止。
附件:1.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申請表
2.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安全保密責任書
3.保密管理條件提交材料說明
附件1
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申請表
申請人基本情況 | |||||||||||
單位名稱 | |||||||||||
詳細地址 | 郵政編碼 | ||||||||||
申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
是否首次 申請 | □是 □否 | ||||||||||
是否取得 測繪資質(zhì) | □是 □否 | 資質(zhì)證書編號 | |||||||||
單位性質(zhì) | □黨政機關 □事業(yè)單位 □國有企業(yè) □私營企業(yè) □軍隊單位 □其他________ | ||||||||||
經(jīng)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
經(jīng)辦人電話 (手機號) | 經(jīng)辦人 電子郵箱 | ||||||||||
申請人負責保管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機構情況 | |||||||||||
保管機構 名稱 | |||||||||||
詳細地址 | 郵政編碼 | ||||||||||
保管人員 姓名 | |||||||||||
聯(lián)系電話 (手機號) | 電子郵箱 | ||||||||||
申請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相關內(nèi)容 | |||||||||||
使用目的 | |||||||||||
預計使用 期限 (精確到月) | |||||||||||
任務來源 | 任務名稱 | ||||||||||
任務來源單位 | |||||||||||
成果應用領域 | |||||||||||
使用目的 說明材料名稱 | |||||||||||
申請成果 名稱 | |||||||||||
種類、范圍及數(shù)量 | |||||||||||
申請人 | 一、對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內(nèi)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嚴格遵守《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安全保密責任書》承諾的事項。
(蓋章): 年 月 日 |
注:本申請表原件交審批部門,復印件交由申請人留存。
附件2
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安全保密責任書
為加強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管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確保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安全保密,促進基礎測繪成果合法、有效利用,防止發(fā)生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為,請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使用申請人認真閱讀本責任書并簽章確認。
一、申請人承諾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范性文件的要求,對涉密基礎測繪成果進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二、申請人嚴格按照批準的使用目的,在批準的使用范圍內(nèi)使用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不得擅自轉(zhuǎn)讓或者轉(zhuǎn)借涉密基礎測繪成果。
三、使用目的或項目完成后,應當在6個月內(nèi)將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送至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銷毀工作機構或指定的單位銷毀;確因工作需要自行銷毀少量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嚴格履行清點、登記和審批手續(xù),并使用符合國家保密標準的銷毀設備和方法,確保銷毀的涉密信息無法還原;確有困難的,可將所領取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交回審批機關。銷毀的登記、審批記錄應當長期保存?zhèn)洳椤?/span>各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銷毀工作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申請人委托第三方從事批準用途的應用開發(fā),應與第三方簽訂相應的保密責任書,實施有效管理,負責在項目完成后及時銷毀或督促銷毀相應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第三方為境外機構、組織、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yè)的,必須按照對外提供涉密測繪成果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
五、涉密基礎測繪成果存放設施與條件應符合國家保密、消防及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測繪成果保密內(nèi)部管理制度;復制的秘密載體要進行編號與登記,按同等密級進行管理;涉密計算機應按保密要求使用,嚴禁連接互聯(lián)網(wǎng),嚴防失泄密。申請人被撤銷、分立或合并時,應當將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移交給承接其職能的機關、單位,并履行登記、簽收手續(xù),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審批機關;申請人解散時,應當將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按照國家保密規(guī)定銷毀或交回審批機關。
六、申請人應當對申領的涉密基礎測繪成果的保管、使用、復制、銷毀等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七、申請人領取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應使用符合國家保密要求的存儲介質(zhì)。
八、申請人使用涉密基礎測繪成果涉及的著作權保護和管理,應當遵守相關著作權法律法規(guī)。
九、申請人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經(jīng)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范圍和各項保密制度;并支持、配合涉密基礎測繪成果事中事后監(jiān)管工作。
十、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分別由審批機關、申請人存檔。
申請人(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保密管理條件提交材料說明
保密管理條件 | 所需提交材料 | |
機構人員 | 1.設立保密工作機構,明確機構職責、人員。 | 單位保密工作機構及相關保密管理制度文件。 |
2.明確單位內(nèi)部保管涉密測繪成果的機構和人員。 | ||
3.涉密人員接受保密教育。 | 涉密人員取得保密有關培訓證書(在有效期內(nèi))或近三年內(nèi)接受保密培訓情況說明。 | |
管理制度 | 4.建立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場所、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zhì)、涉密測繪成果申領使用銷毀、保密自查等管理要求)。 | 明確相關管理要求的保密管理制度文件。 |
場所設施 | 5.涉密測繪成果保管場所應當配置滿足保密要求的測繪成果存放柜架、存儲設備等,采取電子監(jiān)控、防盜報警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 說明材料及照片。 |
其他情況 | 6.遵守保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等有關規(guī)定。 | 如有發(fā)生過失泄密或因失泄密隱患問題被處理的情況,應提交相關情況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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